一、領導決策
(1)單位領導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(人員素質、管理水平、硬件條件、業務活動的影響程度、內部需求等等)和外部要求(國家的要求、所處地區的要求、上級部門的要求、相關方的要求等等),來決定是否貫徹執行,環境/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。
(2)通過體系認證可規范當前組織的管理工作,系統化地將日常繁雜的工作簡約,減少重復勞動,提高管理效率。
(3)領導要決定是否依靠自身力量建立管理體系,還是聘請管理專家來幫助,指導建立管理體系。簽訂有關培訓協議。
二、成立工作組
為保證環境/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,宜在單位管理層的領導下,成立專門工作小組(可掛靠在安全環保部門),目的是為了推進體系建立,集中研討策劃、文件編制、體系運行指導、檢查、內審安排等等。
三、人員培訓
(1)環境/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培訓
(2)環境/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培訓。
(3)相關法律法規條款摘要培訓。
(4)環境因素和危險源識別評價知識培訓
(5)安全生產知識培訓。
(6)職業病防控知識培訓。
(7)EHS文件編寫知識培訓
(8)內審員的培訓、考試、發證。
四、初始狀態評審
對本單位環境/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調查,包括:
(1) 環境因素/危險源的排查、識別與評價。
(2) 專業機構對本單位所做的環評、安評、衛生評價等等。
(3) 現有的管理文件狀況(上級文件、本單位紅頭文件、規章制度、操作規程等)。
(4) 識別相關方要求、溝通渠道。
五、體系策劃與設計:
(1)制定適合本單位發展宗旨的環境/職業健康安全方針、目標。
(2)管理體系覆蓋范圍(組織機構、業務活動、區域場所等)
(3)明確各部門、各崗位的職責。
(4)制定改進管理方案。
六、體系文件編制:
(1)文件體系構架的策劃(分體系或多層次等等)。
(2)EHS綜合管理手冊、程序文件、作業指導文件、應急預案的編寫。
(3)明確文件的編寫內容、范圍、分工、進度、審查、批準發布。
(4)編制適用的體系運行過程的記錄表單(紙質、電子版等)。
七、體系試運行
(1)新編體系文件的培訓、崗位能力考核。
(2)安排適宜的監視和測量(內容、頻次、責任人等)。
(3)試運行中不符合的糾正/預防措施,整改、驗證。
(4)應急預案(培訓、演練、評價、改進)。
(5)與相關方的溝通。
(6)數據分析、合規性評價。
(7)體系運行記錄的保持(實物、紙質、電子版等)。
八、內部審核
(1)內部審核前的準備(審核組的成立,日程安排、能力和技巧的培訓,內審檢查表編寫等)。
(2)內部審核的實施、審核報告、不符合報告、整改、驗證。
(3)內部審核活動的評價、改進。
九、管理評審
(1)評審管理體系的方針、目標適宜性。
(2)管理體系的建立、運行、保持的有效性。
(3)后續改進趨勢和資源配置充分性。
十、外部審核
(1)審核前的準備(時間、人員、資料、其它事項)。
(2)第一階段審核(主要是審查管理體系策劃、建立的適宜性、充分性)及問題整改。
(3)第二階段審核(主要是收集管理體系運行證據,評價符合性、有效性)及問題整改。
(4)獲取證書。
(5)獲證后體系維護和持續改進。